我单位:肖蓝青(身份证号:430422197910069712)、曾悄悄(身份证号:430405198803144527)、罗清(身份证号:430422198808165526)你们三位于2018年9月和唐霜红(身份证号:430422198709029625)于2020年10月擅自离岗至今未归单位,根据《关于开展中小学教职工“在编不在岗”“吃空饷”“违规占用编制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》,特督促你们四位于2021年10月8日前返岗,否则,我单位将按相关程序予以除编!
特此通报
衡南县洪山联合学校
2021年9月27日
来源:衡南县融媒体中心
编辑:邓敏